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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企业2月份已缴纳的社保等费款将进行退抵

发布时间:2020-03-27

关键词: 企业, 政策, 部门, 有关, 税务, ┊阅读:次┊

图为基层税务部门在办税厅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林文 摄

  客户端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程春雨)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20日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政策。对于有的企业2月份已经缴纳了有关费款,将按照规定进行退抵,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据王陆进介绍,目前,全国有18个省份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保费、医保费是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务总局同有关部门一起狠抓落实,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实打实地享受到政策好处。

  王陆进称,做好企业缴费人员和税务操作人员两方面的政策辅导,同时根据各省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的配置,添加企业类型的标签,区分了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还要简便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和特色APP掌上申报的相关功能,努力让企业免填单、非接触就能便捷的享受减免优惠,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通过分户核算、机生机汇、比对审核等方式,将同有关部门一起把减免费款的数算准,把账搞清楚,让社会及时了解政策的效果。”王陆进说,还要推动各地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把落实政策纳入税务系统的绩效考评体系,为政策的落实打好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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